原标题:湘潭县颁发首张“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湖南省湘潭县颁发首张“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红网湘潭县站9月22日讯(通讯员 任慧 分站记者 莫锦文)20日,湖南省湘潭县开始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当天上午,在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湘潭鸿福鞋业有限公司的办事人员从窗口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湘潭县首张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了,这样的政策真是太好了!”该公司办事人员高兴地说,昨天来咨询下载表格,今天就发了执照,原来需要跑多个部门,提交多份资料,等候的时间比较长,现在只需要在注册登记窗口提交一份资料就能领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确实让人感到省事、省力、省钱、省心。
据统计,湘潭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窗口当天就核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2户(其中设立登记4户,变更登记3户,换发营业执照5户)。
此次,湘潭县实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部署,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的“三证合一”改革基础上,推进“五证合一”改革,即在整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基础上,继续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县市场监管局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后,在生产经营以及银行开户、企业资产产权过户等活动中,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湘潭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介绍,“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三证合一”登记时需收缴原有证照,“五证合一”登记时不收缴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行,将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优化登记程序,有助于降低行政成本,减少群众在各部门间跑路,让企业节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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