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上海市工商局[微博]11月18日对上海自贸区内10477户已完成2013年度报告公示的企业,采取按企业注册号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3%的企业(共315户)进行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全国首批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启动,这是上海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全国率先开展的又一项重大管理制度创新。
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是政府部门转变监管方式的重要体现,是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企业数量大幅增加,经营业态日趋多样,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将成为政府部门改进和加强市场监管的主要手段。
抽查名单按比例摇号抽取,体现了随机抽查的公平性。按照抽查工作方案,上海市工商部门对注册在上海自贸区且截至2014年10月31日已完成2013年度年报公示的10477户存量企业,按企业总量3%的比例,抽取315户企业进行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上海市工商局通过独立计算机上的摇号软件,根据企业注册号进行随机摇号,确定检查名单。摇号结果数据交鉴定机构刻制光盘作数据保全并出具鉴定报告,抽取过程经公证处公证。
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名单,对企业进行的监督检查;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确定检查名单,对企业进行的监督检查。抽查的重点,主要是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
本次抽查中,对上海自贸区内的上市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以及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公司(包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或者全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担保、验资、评估、小额贷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留学中介、教育培训(咨询)、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废旧物资收购、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制企业(共计4422户),按照定向抽查的原则抽取了133户,检查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对其余6055户企业,不定向抽取了182户,检查时间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本次抽查工作根据“谁登记、谁检查”的原则,由企业注册地所辖工商所具体实施。抽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并根据抽查的需要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法定专业机构开展咨询、审计、验资、评估等工作,还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按照规定,企业检查结果将通过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检查机关、抽查时间、检查结果。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等3种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同时,抽查信息将向上海自贸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以完善各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