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9月13日讯(记者 宁晓雪李全)9月13日上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
《实施意见》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法治思维,充分考虑科技创新工作的体制机制和行业特点,认真研究和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不明晰、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在创新过程中发生轻微犯罪、过失犯罪但完成重大科研创新任务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科技创新中发生的共同犯罪案件,重点追究主犯的刑事责任,对于从犯和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从宽处理。
《实施意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注重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以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查办涉及科技创新的犯罪中,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注意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科技专家、法律专家的意见,防止因办案时机和方式不当影响正常的科技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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